丽水摄影文化中心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4]013号
1.招标条件
丽水摄影文化中心项目配电工程(项目编号:浙鼎峰招[2024]013号)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丽水摄影博物馆,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430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5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50.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万象街道凤凰社区括苍路中心医院南侧地块。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通用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3104475元
2.5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被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公示为供应商黑名单且尚未解除的不得参与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 1 月 4 日—2024年 1月 23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地址: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报名人须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224780835@qq.com: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联系人:沈诗玲 联系电话:15925747689(微信同号)、0578-2522968。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lsygcg.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等事宜。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丽水摄影博物馆
地址:莲都区括苍路583号
电话:0578-2117793
联系人:王华平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56号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三楼
电 话:0578-2359783、2219520 电话:0578-2522968
联系人:朱贤兴、黄振宇 联系人:应芳芳 沈诗玲
公告发出日期:2024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