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路道路工程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鼎建招[2024]157号
一、 银河路道路工程已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银河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丽发改城镇〔2024〕1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331100-04-01-109770 , 建设资金来 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项目业主为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747.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8.45万元,建设规模:本道路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全长约 174 米,设计速度 20 千米/小时,采用双向两车道。建设地点:位于灵山未来学校南侧,西起建材城围墙,东至青林路。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土石方、挡墙及围墙工程、行道树工程、排水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电力管道工程、路灯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给水工程、电力迁改工程、弱电迁改工程。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招标控制价:3362046元
2.6.下浮率范围:6.0%-11.9%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四、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4年07月24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发布。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自行下载。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照经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八、发包方式:两随机抽取法
九、其他
招标人: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丽水市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囿山路56号 地 址:丽水市卢镗街
电 话:0578-2183466 电 话:0578-2114566
联系人:薛慧丽、叶伟 联 系 人:夏天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
电 话:0578-2571155
联 系 人:蓝浩、雷招华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