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四军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81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丽水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四军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 ,资金已落实。代建单位为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高井弄 9 号、7 号,本次修缮工程范围为新四军办事处旧址本体,由 9#建筑及7#建筑两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401.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66.52 平方米。揭瓦翻修屋面,更换破损瓦件,更换糟朽望板、椽子;更换霉烂、糟朽木构件;整修破损门窗,恢复缺失门窗,整修天井,疏通排水暗沟,完善建筑四周排水。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修缮工程等。
2.3招标控制价:1266697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内(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文件(须有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盖章)。
3.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2024年 11 月 12 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5 日09:00 (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须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否则拒收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定标方式: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5家入围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项目负责人答辩,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取消成交资格,不进行替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结果进行投票选取中标人,票数最多的入围投标人为中标人。
6.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
联系人:吴海
电话 :0578- 2656276
招标人: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清远街133号二楼
联系人:叶青毅、陈莉俊
电话:0578-2073437
代建单位: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384号
联系人:应忆菲、廖旭莉
电 话:0578-2120737、21208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瞿庆荷、陈晨静、俞子皓
电话:0578-2139703
公告发出时间:2024年1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