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声明
2024年06月06日发布的丽水市东港路与望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8-D-04地块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我公司决定延长该公示期至2024年6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单 位: 丽水绿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0578-2057076
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0578-2608803
时 间: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