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公司中期票据发行承销团。
一、项目招标内容
1、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存续期不超过5年。具体金额以批文批复为准,视具体情况可分期发行。本项目券商类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前一名为中标人(牵头主承销商);银行类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前二名为中标人(联席主承销商)。由中标券商及中标银行组成承销团协助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完成本项目的债券申报、发行等工作。
2、项目承销内容
2.1承销团负责发行材料的编制,配合招标单位进行报批,承销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和提供一系列相关服务;
2.2承销团负责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票据发行和发行后服务;统筹协调该项目运行过程中各专业机构所有涉及发行的配合工作;
2.3承销团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整合方案、支撑发行的项目方案、申报流程方案及时间承诺、综合成本控制方案等;
2.4承销团承担本次中期票据余额包销责任,并提供“余额包销承诺书”,未按要求承诺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提供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索取时间、地点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线下获取文件除外)
2、须提供的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副本、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获取方式:
(1)已注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供应商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lszzzbzx@126.com,提交后联系工作人员(刘培珍 15058693014)确认。
(2)未注册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供应商:①邮箱报名获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lszzzbzx@126.com;②现场报名获取: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递交至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工作人员(刘培珍 15058693014)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单位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议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19层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578-2095708
招标代理: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78号艾莱依工业园区2号楼7楼
联系人:刘培珍
电 话:0578-2062916
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卓正招标咨询(丽水)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