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一般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专用资金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第三次)

招标序号:浙大采招E2024050号    

招标单位: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冯炜贺0578-2121173、2153353

中标候选供应商:

标项名称

供应商名称

存款类别与期限

定期(协定)存款、活期存款利率较基准利率的加点值(bp)

总得分

排名

标项一: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3个月定期存款

30

87.50

1

6个月定期存款

30

1年期定期存款

20

协定存款

-10

活期存款

0

标项二: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专用资金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3个月定期存款

30

87.84

1

6个月定期存款

30

1年期定期存款

20

协定存款

-10

活期存款

0

公示时间:2024621日至2024年6月24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