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供应商公示
项目名称: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专用资金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第三次)
招标序号:浙大采招E2024050号
招标单位: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冯炜贺0578-2121173、2153353
中标候选供应商:
标项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存款类别与期限 | 定期(协定)存款、活期存款利率较基准利率的加点值(bp) | 总得分 | 排名 |
标项一: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30 | 87.50 | 1 |
6个月定期存款 | 30 | ||||
1年期定期存款 | 20 | ||||
协定存款 | -10 | ||||
活期存款 | 0 | ||||
标项二:丽水南城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开设银行专用资金账户(含相应资金存放)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支行 | 3个月定期存款 | 30 | 87.84 | 1 |
6个月定期存款 | 30 | ||||
1年期定期存款 | 20 | ||||
协定存款 | -10 | ||||
活期存款 | 0 |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