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方咨招D2023099号
1.招标条件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 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批复丽发改项管〔2023〕23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6-331100-04-01-532874。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安排 ,招标人为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长江经济带瓯江干流(市本级段)流域保护及修复工程—丽水市城市内河整治提升工程(一期)电力迁改工程(10kV电力工程),电缆新敷设迁建新敷设1.97千米,新建排管800米,缆井1座,电缆井7座,环网箱基础1座。破及修复水泥路面、挡土墙以及原有电力设备拆除、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丽水市城区范围。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电力迁改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167045元。
2.5工期要求:满足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
2.6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包验收、包供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3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5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3.7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应答将被否决。
3.11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3年12月28 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
5.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自行下载。(在截止时间前须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否则拒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263号
联系人:黄林
联系电话:138570733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苑路198号
联系人:何仪、潘俊玲
联系电话:0578-2185319、13626784470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