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丽水机场取土2#区-空港园区商务地块砂石原料销售清运处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元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丽水机场取土2#区-空港园区商务地块砂石原料销售清运处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编号: 浙鼎峰磋商[2023]274号

2.采购项目:丽水机场取土2#区-空港园区商务地块砂石原料销售清运处置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组织形式:委托中介

5.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料所在地

原料量

最低报价(元/吨)

合同期

备注

1

丽水机场取土2#区-空港园区商务地块砂石原料销售清运处置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园区范围地块

约150万吨

本项目分为2部分进行报价,报价不含装车及运输费用;

报价X:原料销售清运处置单价最低报价10.8元/吨;

报价Y:原料直接销售单价最低报价6.01元/吨;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7特定条件:具有建筑用石、砂石料等原料加工销售能力

6.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8.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27-磋商截止时间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项目磋商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诗玲,联系电话:15925747689(微信同号)、0578-2522968。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9.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0900(北京时间)。

12.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30900(北京时间)。

13.竞争性磋商地点: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14.联系方式:

14.1 采购人名称:丽水元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578-2998802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飞雨路一号未来总部大楼3楼

14.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芳芳 联系电话:0578-2522968 传真:0578-2531111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联系电话:0578-2082121 传真:0578-253111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14.3 监督部门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 0578-2999293

15.本公告网址: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采购人:丽水元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