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水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 丽水欣澄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丽水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公区精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标段是湖悦湾项目高层、叠墅的地下室、夹层、架空层、标准层等公区的硬装装饰等。建设地点:丽水市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公共区域装饰、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19284267 元。
2.3施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R3.8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150元(阳光采购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为报名成功,最终以系统中金额为准)。
5.3.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介绍信或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形式至代理机构(312740844@qq.com),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地址: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 2 号楼(南面)2 楼 。
7.开标时间及地址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地址: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 2 号楼(南面)2 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丽水欣澄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 系 人:蓝浩、雷招华
联系电话: 15058111551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联系地址:丽水市和平路与长林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