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灯塔街与大洋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房地产咨询服务与营销服务
补充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浙鼎峰招[2026]056号的丽水市灯塔街与大洋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房地产咨询服务与营销服务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
一、参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年5号)文件精神,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商务技术分更正如下: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投标人业绩 | 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住宅类房地产咨询服务或营销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1.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住宅类房地产咨询服务或营销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中的住宅类型必须包括低层住宅或叠墅,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需求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 5)一个合同只计取一次分,不重复得分。 6)自主开发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住宅类房地产咨询服务或营销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中的住宅类型必须包括低层住宅或叠墅或排屋等低密住宅,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 1)投标时须提供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未明确签订时间或签订时间不在规定时间内的不得分。 3)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性质的,需同时提供业主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盖有图审章的图纸或有效的日照分析报告等可以证明项目性质的材料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进行认定。 5)一个合同只计取一次分,不重复得分。 6)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业绩均予以认可,但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股权关系证明(如工商登记信息、公司章程等)予以佐证,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证明无法佐证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荣誉 | 2.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上推五周年,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服务管理过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设区市)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上述奖项的颁奖部门为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各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省级(或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人需提交奖项的获奖文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法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2)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均以投标人提供的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计分。 | 2.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含)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发文时间为准),服务管理过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设区市)奖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 1)上述奖项的颁奖部门为中国建筑业协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或各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省级(或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或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投标人需提交奖项的获奖文件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法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2)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均以投标人提供的最高奖项为准,不累计计分。 |
3 | 项目负责人情况 | 5.1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项目负责人及更高职级的岗位工作超过10年(含)的,且操盘过房企投资开发的项目经历、履历的匹配性进行评审(分值范围0-3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上述相关佐证材料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房地产领域工作超过10年,根据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经历、履历的匹配性进行评审(分值范围0-3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上述相关佐证材料附入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采购人:丽水市浙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