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报名结束]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电力迁改

  • 【信息时间: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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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电力迁改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远大建招【2026】025

1.招标条件

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电力迁改招标序号浙远大建招【2026】 025)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及资格要求

2.1 项目概况

2.1.1 既有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魏村西侧,与637国道莲都段老路相接,路线往南沿老路至箬溪口村后,转向西设新线经外阳村,终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莲都松阳交界处,与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相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

2.1.2 电力迁改项目概况

次招标项目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电力迁改,包括金村配变0.4kVI号线8号杆表后线、10kV新合119线化城寺公变支线7号至8号杆;箬溪口配变0.4kVI号线5号杆至10号杆线路;10kV新合119线书堂支线25号杆至28号杆线路迁改。

2.2 建设地点:637国道魏村至堰头段沿线,起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魏村西侧终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莲都松阳交界处

2.2 招标范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缆敷设导线架设杆塔组立、新建电缆排管电缆井、路面破除与恢复、线路拆除及改建等(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最高投标限价:871661

2.4 工期要求:①.临时迁改部分工期45天;②.正式迁改部分工期结合主体道路实施进度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并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以认可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上推三周年,时间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电力线路迁移工程的施工任务或具有电力线路迁移工程的施工业绩。

业绩及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若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特征等指标等时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

3.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批评。

3.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7 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8 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9 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10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1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上推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两年投标截止时间上推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专业资质按照就低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且须同时满足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4至3.11款约定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

5.2 地点(网址):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

5.3 方式:线上自行下载获取;

(1)获取流程: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lsygcg.com/TPBidder支付平台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后,在交易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成功支付平台使用费并下载招标文件才算报名成功。

2)未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lsygcg.com/)办事指南操作,注册咨询电话:4009280095分机号拨5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6 17 09:00(北京时间)

6.2 投标地点(网址):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提交;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地点: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lsygcg.com/)(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丽水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详见(http://lsygcg.com/)办事指南操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http://lsygc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63号

联系人:吉中胜                  

  话:0578-2810267                                                               

招标代理人: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联系人:蒋瑶(项目负责人)、陈鑫伟

话:0571-87825213

                 公告发出日期:202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