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发票开具申请时间的通知

关于规范发票开具申请时间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算流程,确保发票开具工作准确、高效,结合运营实际,现将发票开具申请时间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线上开票申请时间要求

1.申请时限: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及中标单位,需在业务确认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交线上开票申请。

2.逾期处理:超过1个月未提交线上申请的,平台将自动关闭线上申请通道,届时无法通过系统直接办理开票。

二、逾期补申请流程

若因特殊原因错过线上申请时间,可联系平台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申请线下开票。

逾期未办理可能影响结算进度,请务必关注时间节点。如有疑问,可查阅平台操作指南或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平台办公电话:0578-2608824

 

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2025年6月12日